最近幫某高職教科書出版社寫高職英文「課本」,我負責句型說明的部份。
其中一個句型是S + Vi。
我在最後有一句說明:
不及物動詞之後可接情狀副詞、地方副詞、時間副詞等,使語意更豐富。
附上的例句是:
John runs fast.
最後,中文說明留下,試讀老師們將例句刪除。
理由:例句太難,學生會將例句分析為S + Vt + O。
我不得不說,臺灣的教育改革,或許要改革的不只是升學制度與家長的腦袋,師資培育制度也要改革!
如果高職英文老師沒有辦法教會學生如何區分「受詞」與「副詞」,除非學生智能有問題,不然就是這位老師本身是不適任教師!
我很可能不會再接這個工作。好的教材到了不適任教師手中被改得亂七八糟。 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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